广东云浮关于开展首届“新兴县杰出贡献人才”“新兴县优秀创新人才”“新兴县人才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新兴县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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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新兴高质量人才强县建设,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首届“新兴县杰出贡献人才”“新兴县优秀创新人才”“新兴县人才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新兴县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奖项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评选活动共设“新兴县杰出贡献人才”“新兴县优秀创新人才”“新兴县人才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新兴县人才工作先进单位”*个奖项。  (一)“新兴县杰出贡献人才”一般不超过*人,给予入选者每人*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新兴县优秀创新人才”一般不超过**人,给予入选者每人****元一次性奖励。  (三)“新兴县人才工作突出贡献单位”一般不超过*家。  (四)“新兴县人才工作先进单位”一般不超过*家。  有关奖项如无符合条件者可空缺。  二、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评选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中的各类人才和单位,推荐人选不受国籍和户籍限制,其中柔性引进的人才必须被我县有关单位聘用*年以上。原则上同一奖项一个单位(含下属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人。  (二)申报条件  *.“新兴县杰出贡献人才”奖项申报条件  本县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柔性引进获聘*年以上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爱国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入选国家或省级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国家级奖项一等奖前*名或二等奖前*名完成者;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名或二等奖前*名完成者;或获得云浮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其他相当等级科技成果奖项的首席完成者。  (*)在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中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专利大赛金奖,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核心完成者。  (*)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前*名或二等奖前*名完成者;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或在社会学科研究领域,独立或主持完成国家、省级重点课题研究项目,并取得突破性成果,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在省内外享有很高声誉者。  (*)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取得创新性、突破性成果,并作出特别优异成绩,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者。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省技术能手”称号,并在生产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者;或在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在技术革新改造中作出突出贡献者;或有绝技、绝活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在其他专业领域作出巨大贡献,取得优异业绩,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评选对象荣获的各类奖项、荣誉或取得的成果,必须是近**年内在新兴县工作期间所取得。  *.“新兴县优秀创新人才”奖项申报条件  本县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柔性引进*年以上且每年在新兴工作时间不少于*个月的创新型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国家级奖项一等奖前**名或二等奖前*名完成者;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名完成者;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专利大赛优秀奖且专利项目具有广泛的应用和推广价值的主要发明人;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其他相当等级科技成果奖项的前*名完成者;或获得云浮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其他相当等级科技成果奖项的前*名完成者;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云浮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其他相当等级科技成果奖项的首席完成者。  (*)在企业和重大项目的技术改造或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技术水平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或创新管理体制和运作方式,有效提升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事业规模和取得的业绩在云浮市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者。  (*)从事农业科学研究,在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及选育推广新品种等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者。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学理论、方法及管理上有独特创造,成绩显著,为同行公认,在云浮市内享有较高声誉者。  (*)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在医学科学研究、疾病预防控制、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临床诊治及应急医疗救治中有显著成绩,为同行公认,在云浮市内享有较高声誉者。  (*)在文化、体育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文学艺术成果(包括群众文化)获国家级三等奖(铜奖)的前*名完成者;体育教练经其培养输送(带训*年以上)的运动员入选奥运会,或取得世界杯赛或世界锦标赛前*名,或取得亚运会前*名,或全运会前*名成绩者。  (*)在理论研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图书文博及其他社会科学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在云浮市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在其他专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业绩,在云浮市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新兴县人才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新兴县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奖项申报条件  本县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其中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参评“新兴县人才先进单位”奖项。  (*)人才工作组织完善。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和人才优化发展的先进理念,强化人才工作组织领导,有专门的人才工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人才发展计划,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形成人才工作合力。  (*)人才工作环境优越。有完善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保障措施,有引才、育才和创新创业载体,从政治、思想、工作上关心人才,形成了尊重人才、凝聚人才的良好氛围,不断明确人才工作目标,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搭建人才干事创业平台,并出台人才引进、培养、收入分配、专业培训等方面的人才政策,使人才的智力创造得到充分尊重和发挥。  (*)人才工作措施扎实。在吸引人才方面,充分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引进和使用一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在培养人才方面,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计划,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人才教育培养;在使用人才方面,建立和完善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人才工作成效显著。人才作用发挥充分,人才效益明显,人才岗位业绩突出,人才在科研创新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中,对推动行业发展贡献突出。人才工作在推动社会创新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中作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申报的县内企事业单位设立时间不少于两年;企业守法经营,对新兴经济发展、民生保障、财政增收贡献较大;无工资拖欠和社保拖欠问题;重视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参加本奖项评选:  *.被判处过刑罚,或被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过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有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而被处罚记录的;  *.有不依法纳税记录的;  *.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新兴县杰出贡献人才”“新兴县优秀创新人才”由所在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新兴县人才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新兴县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由主管部门推荐或企业自荐。  (二)申报材料  *.填写《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附人才工作事迹材料,其中事迹材料要求突出业绩、突出成效、突出先进性,字数****字左右。  *.科技成果应附有奖励证书,创造的经济效益应有具体的金额和单位财务证明。  *.论文必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并附期刊目录、论文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获得的相关奖励荣誉应提供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文件可只提供复印件)。复印件要写上“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申报“新兴县杰出贡献人才”“新兴县优秀创新人才”人员需在《申报表》首页粘贴大一寸免冠照片并提供电子稿。  *.所有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要求真实完整、装订成册并提供电子稿。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年*月*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送至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四、评选程序  (一)资格审查。县人社局统一受理申报材料,会同县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及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列入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评委会评审。  (二)综合评审。县委人才办牵头组成评委会,按照评选条件以会议形式对候选人开展综合评审,进行记名投票,投票表决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评委会成员参加方为有效,获得到会评委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者,按得票数高低排序,确定拟奖励人选。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等票情况下,由专家再次投票,直至确定拟奖励人选(单位)。  (三)人选确定。就拟奖励人选征询纪检监察、公安、税务、征信、维稳、应急等部门意见后,由县委人才办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研究审定。奖励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个工作日。  (五)表彰奖励。公示无异议后,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金,并集中进行表彰。所需奖金在县人才资源开发资金中列支。  五、有关要求  (一)积极宣传发动。各镇、各单位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人才奖的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真正把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先进单位推选出来。  (二)严守评选纪律。要维护人才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人社局联系人:邓翠兰,联系电话:*******。 附件:*.“新兴县杰出贡献人才”“新兴县优秀创新人才”评选申报表.doc *.“新兴县人才工作杰出贡献单位”“新兴县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申报表.doc  中共新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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