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室内和室外应急避难场所相关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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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妥善安置辖区群众紧急避险,根据《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现将光明区****年可使用的室内和室外应急避难场所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光明区****年室内应急避难场所信息表   *.光明区****年室外应急避难场所信息表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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