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镜湖区2023年第一季度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外包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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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年第一季度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外包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PZBWH-****-***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年第一季度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外包服务(二次)
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成交金额******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号***元/批次安徽******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大连路交叉口徽商总部广场B座**层***元/批次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
*、收费金额:****元(*家成交供应商分别支付总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业绩: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三),合同时间:****年*月**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一),合同时间:****年*月**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合同时间:****年**月**日。
安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三),合同时间:****年*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三)合同时间:****年*月**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抽检合同,合同时间:****年*月**日。
(三)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地块二期**#楼A栋*楼***室(中江大道辅路苏宁环球大酒店南侧,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联系方式:徐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幢研发车间*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