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强核与辐环境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化解辐射环境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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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对全市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及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督促与整改,目前对王峰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进行了延续;职业病防治院的变更手续进行了办理。 下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聚焦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监督管理,强化对移动放射源异地使用的监管,确保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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