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十二师卫健委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卫生健康委员会二、内设执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职责分工*.拟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团场公立医院“师办师管”卫生行政管理职能;**.指导师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完成师党委、师交办的其他任务。四、管辖范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执法区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六、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号七、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以及咨询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举报方式:信函举报,电话举报,现场举报;收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常州街***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责任编辑:郝道宽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