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中国共产党成都市郫都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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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成都市郫都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年度(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社区保障资金宣传、审计、评估采购内容:对郫都区****年度社区保障(激励)资金全覆盖审计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级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激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都财社发〔****〕**号)精神,通过专项审计,保持对社区激励资金的外部常态化监督态势,及时揭示和反映社区激励资金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促进合法合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需满足的要求:(一)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个专业服务小组(配专业服务组长和成员),并安排专人负责复核工作。
(二)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负责人*名:
具有会计或经济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专业服务小组组长不少于*名:
具有会计或经济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各专业服务小组成员不少于*名(不含组长):
具有会计或经济专业初级(含)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复核人员(不少于*名):
具有会计或经济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说明:
*.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其为供应商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上述*项人员均不得交叉配置,否则交叉配置人员均不得分。同一人员同时提供多个证书的,以最高得分进行计分。
★(三)供应商承诺提供的具体人员名单与实际派驻项目现场的人员一致,在项目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更换,更换人员应在*个工作日内补充到位,采购人有权在履约期间对项目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如果人员不符的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年**月无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中国共产党成都市郫都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