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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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年度(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广元市昭化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采购内容:昭化区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测绘及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发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在土地征收、土地开发利用、执法督察等业务上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土地管理水平、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在****年*月底前全面完成更新,并将逐级汇交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需满足的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号)中“技术指南”要求,结合各类最新高分辨率遥感(航飞)正射影像图,对原根据“一调”成果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更新,全面摸清本区原确权登记底数及发生变化的情况,分类开展成果入库更新汇交工作。 更新后的登记成果要充分应用于项目用地报批、征地补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相关业务工作。项目用地报批,应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核实土地权属状况;征收集体土地时,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做好征收补偿工作;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应审查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否已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确保拟供应土地权属清晰、无重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后,未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应依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未登记或者存在权属争议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入市交易。***.**********年**月无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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