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无为市公安局部分执法办案场所改造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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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公安局部分执法办案场所改造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无为市公安局部分执法办案场所改造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无为市金元华府*栋**-*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全景摄像机品牌(如有):天地伟业规格型号:TC-C**MS数量:*单价:****元[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高伟、张群、龚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若成交价<***万,则代理费=成交价×*.*%。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无效投标单位:无 *、成交单位业绩: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公安局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襄安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号万豪广场 联系方式:古阳阳***********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阳阳 电 话:***********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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