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3年第1036号)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8处场地/房屋出租项目 标的4:内科楼地下中庭(中庭四号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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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年第****号)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处场地/房屋出租项目 标的*:内科楼地下中庭(中庭四号场地)【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挂牌披露信息项目编号:LN****DF******项目名称:(****年第****号)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处场地/房屋出租项目 标的*:内科楼地下中庭(中庭四号场地)项目经济行业分类:资产类别(实物):转让方名称: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转让方类别:法人转让方角色:出让人价格单位:万元转让方代码:*****************P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挂牌期间:*挂牌日期:****-**-**是否自动延期:交易方式:拍卖项目所在行政区域: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http://***.******.***.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ad**fca****af*b*d****aa***c**a转让说明事项:*、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年(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租金总和的*%标准执行(租金总和是指租期内各年租金之和),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首年(首期)租金。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知悉并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仅可以按规定用途使用标的,承租方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出租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出租方的管理,依法经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知悉标的*、*因医院场地建筑限制,不能封闭,不能作为饭店、快餐店、超市使用。 (*)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首年(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友好广场支行。 同时,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年(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首年(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双方自行明确交接时点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同意交接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出租方承担,交接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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