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江西省资溪县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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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Y-****-***  项目名称:资溪县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抚资购****F*********  采购条目名称:资溪县智慧社区矫正中心  数量:*  单位:批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装修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年*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行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资格承诺函】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  *.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地址:资溪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楼企业征信窗口(新世纪幼儿园旁边)电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注:(*)投标人可自行根据以上要求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将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eb/)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后必须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且后期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溪县司法局  地址:资溪县建设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  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号金色年华KTV对面*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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