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民丰县2023年县本级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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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丰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民丰县****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表》,现将有关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资金来源 ****年县本级**万元(民财预〔****〕*号)。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民丰县****年县本级配套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文件号安排资金建设地点责任单位合计:民丰县雨露计划项目民财预〔****〕*号**民丰县教育局四、监督电话 扶贫监督电话:***** 民丰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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