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东平村村内巷道硬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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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南人综〔****〕**号文第六章第二十条规定本招标项目要求投 标人应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的独立 法人资格;*.没有被当地建设行政部门限制承接新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中标单位须执行南经信运行(****)***号文及南建筑(****)*号文,关于优先采 购地产名优工业品的规定;*.根据闽建〔****〕* 号、闽建 建〔****〕**号 文件 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 得参与本工程投标;*.凡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的建筑企业其投标为 无效 。*.根据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 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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