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天长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仁和集镇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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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天长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仁和集镇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gc******-***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关于“天长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仁和集镇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一、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①投标保证金形式修改为:?银行转账?保函;②电子保函办理修改为:*、投标人可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二、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款相关政策要求第*条修改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
三、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条”补充以下内容:*.*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应当承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个月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承诺期限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视作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等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工程担保保单应当为不可撤销的保证。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提供财政等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施工工期延期的,发包人应在担保到期前** 天办理延期手续。
四、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名称:天长市仁和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日期:****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提交申请提交人:天长市仁和集镇人民政府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秒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秒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附件:天长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仁和集镇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澄清公告.pdf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