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衢江区兴丰佳苑一期项目综合测绘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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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本项目招标文件做以下补充说明: *.第五章磋商程序及评分办法企业业绩证明中“业绩时间和建筑面积以测绘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测绘院或测绘大队提供的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绘成果复核报告为准(须同时提供规划测量复核和房产测量复核报告,且复核报告上的生产(测绘)单位为本供应商),需提供测绘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测绘院或测绘大队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只计取一次得分。”。更改为:“业绩时间和建筑面积以测绘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测绘院或测绘大队提供的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绘成果复核报告(须同时提供规划测量复核和房产测量复核报告,且复核报告上的生产(测绘)单位为本供应商)或测绘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格式自拟),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只计取一次得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分**秒修改为****年*月*日**时 **分**秒*号开标厅。*.其余未涉及的内容不做补充。 衢州市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