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商铺、仓库、旷地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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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商铺、仓库、旷地租赁项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ZJCQ****-***项目名称
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商铺、仓库、旷地租赁项目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湛江市霞山住房保障中心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转让说明事项-*、商铺经营范围和要求:只限经营无污染、无噪音、无易燃易爆物品、无明火、无违法违规行业,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签订合同后,每月的*日前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清当月的铺面租金,按先交付后使用原则执行(月租金以本项目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合同期满,承租人将水电费和房租交清后办理退租手续;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准转租、转让、转包,不准随意改变使用用途和经营项目类别; *、承租人的水电费自行支付,并按月结清; *、合同期满或者其他原因终止合同,办理退房时,必须保持房屋完好,不准损坏房屋及通水通电设备。承租人所投入的装修(房屋修缮、隔墙、水电安装等)必须完整无偿交回委托方; *、合同期限内如因政府建设需要,需进行旧城改造维修及因落实政策将该商铺退还业主等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不予补偿,承租人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房屋给委托方; *、同等条件下,原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非原承租户取得铺面经营权的,出租方(委托方)应在原承租户清场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将商铺交付给现承租方使用(以移交租赁商铺钥匙为准); **、租赁期内,承租方需要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按退租日至租赁合同到期日的具体时间长短来确定收取违约金的金额; **、承租方应于商铺租赁合同签订前五日内向委托方预交纳按月租金标准计算的三个月的合同保证金。委托方收取保证金后,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商铺租赁合同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以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如数无息退还(具体缴交金额及期限以届时双方签订合同时实际约定的方案为准;)。 **、成交后,成交方(中标方、最高报价方)须按照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限内,先前往组织方(交易中心)处办理《成交确认书》,凭《成交确认书》再前往委托方处与委托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完毕后,须提交原件一份(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委托方公章),到组织方处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手续,否则将不予退还; **、未尽事宜按委托方《公开竞价书》、《商铺租赁合同》(样本)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报名者、参与竞价者及竞得人均视为接受委托方《公开竞价书》、《商铺租赁合同》(样本)(详见附件一《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所有条款,竞买前须仔细阅读了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如有疑问清于本《公开竞价书》要求的期限内向委托方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并实名制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组织方将按照本项目正常流程开展网络竞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