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琼花路综合楼5-101、201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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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琼花路综合楼*-***、***出租资产出租公告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租******标的名称YZSCQGF*************琼花路综合楼*-***、***出租标的位置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号面积***.**基本情况门面朝北,上下两层租赁期*年项目编号YZSCQGF**********挂牌参考价**.*万元/年报名起止日期****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意向承租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必须合法合规,承租的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经营范围:承租人不得从事游戏室、餐饮经营;不得从事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经营;不得在现场进行烘焙等加工业务。
*、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纳本年度租金及一个月租金的保证金,租金一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方在每年的前一个月预交给出租方。
*、租赁期内,承租人改造场地方案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审核通过,由承租人独立承担装修改造施工责任和费用。
*、承租人因房屋装修原因造成出租人及他人的损失,相关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如因承租人违约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造部分,可拆卸的设施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后应恢复房屋原状(终止、解除合同五日内处理完毕并交还,且应按租金标准支付相应期间的房屋使用费),不可拆卸的设施承租方无偿移交出租人(承租方不得擅自破坏性拆除),承租人不得以装修改造等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租赁期内,承租人自行承担工商、税务、卫生、水电、通讯、物业费等相关经营费用。承租人自行承担经营责任、用工责任、营业过程中所涉人身安全责任。
*、租赁期内,因房屋主体结构原因造成的维修由出租人负责,非因主体结构原因产生的一般性维修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日内,承租人须及时返还房屋并自行处理房屋内遗留物品,否则,出租人将视为承租人放弃遗留物品的所有权,出租人有权直接无偿处置。
**、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资产租赁协议》,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权。
意向承租人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资金来源合法。
(*)承租期间按照要求诚信、合法经营,按合同要求按时交纳租金,不擅自将租赁标的物转租或分租。
(*)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无条件归还租赁标的物,不要求任何的补偿费用。
(*)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出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遵守相关政策法规。
(*)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我方原因逾期或拒不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请各意向承租人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cn/ggzyjyzx/cqjy*/******/fcf**a**********be*ba**d**a*d**b.shtml),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法人单位请以法人单位名称注册响应方,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单位法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自然人报名请以本人姓名注册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证、联系地址、电话。
*、意向承租人应于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帐户:***************************,开户行:******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
*、经公开征集,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网上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由交易双方按不低于租金参考价直接签约。
*、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届时请各报名人自行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参与网上竞价,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保证金*、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每处 *****.*元。*、意向承租人应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经侦支队处理。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号*号楼****室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张先生********MB*******WYZSCQG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