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第三十一项)销号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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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长环督办〔****〕*号)的要求,我市对《德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已完成的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对应长春市清单第三十三项)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一、反映问题吉林省境内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沿岸分布着一些石化、化工等产业,存在环境风险。艾仕得涂料系统(长春)有限公司、吉林省*******家近水靠城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完成搬迁改造。二、整改目标****年*月底前,对企业安全条件进行核查,督促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三、整改措施(一)制定年度执法计划,针对危化品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二)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危化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三)采取“干部+专家”模式,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并督促落实。四、整改效果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已制定****年年度执法计划,针对危化品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危化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同时,采取“干部+专家”模式,监督指导了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上整改情况,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德惠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人:张仁博联系电话:****-********德惠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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