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215号4幢708室住宅用房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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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房屋租赁公告 闽金皇竞价〔****〕*** 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标的: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号*幢***室住宅用房招租,建筑面积**.**㎡,租赁期限为*至*年,租赁底价为****元/套/月,第三年及第五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租金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个月租金。承租用途为除明火餐饮、娱乐等高污染、高噪音外的住宅项目。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区域路网密度大,交通便捷。具体以实地看样为准。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三、租赁用途:乙方承租房屋经营项目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等高污染、高噪音的项目,否则视为协议无效,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标的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承租方在每月**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相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 七、公告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 联系人:黄先生****-********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号金皇大厦*层。 竞价须知(井大路***号*幢***室).doc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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