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我区力保海上交通安全管理“风平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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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盯海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研判及预防预控,切实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年,我区开展净海清岸联合执法行动**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起,拆解“三无”船舶**艘。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次,排查并整改隐患问题***个。***艘海洋渔船船名号、船籍港标识全部完成钢板焊接,**艘安装“北斗”导航系统、**艘安装插卡式AIS和超短波电台、**艘安装卫星电话,实现通信导航设备全覆盖。健全长效机制。建立沿海镇(区)和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海事、海警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会商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加强沿海镇(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群众性活动、海上人员转移等专项方案。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海事、海警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行为。督促港口经营、沿海闸口、海上风电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出海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摸排辖区内船舶底数,建立船舶“一船一册”、船员“一人一档”台账,明确各类船舶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加快推进各部门资料共享。按照“以港管船、以船管人”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船舶出海常态化管理。公安、海事等部门推广“进出港报备小程序”,及时掌握进出港船舶动态。从严落实临时停靠点网格管理责任,完善安全设施,明确专人值班,加强日常巡查和治理管控。各临时停靠点加强船舶进出港管理,严格进出港报备制度,加强对出海船舶的安全检查,合格一艘、放行一艘,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措施,确保“不安全不出海、不安全不生产”。突出重点领域。突出海上风电施工运维船舶管理,建立出海日报制度,严格对进场船舶和作业人员的审查,实时掌握每日施工运维出海船舶和人员的有关情况。在台风等恶劣天气时,提前组织所有船舶人员及时回港避风。加强渔业船舶出海管理,落实安全出海“十个必须”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区渔业服务中心每天根据江苏省海洋渔业应急指挥平台提供信息核查船位,联系了解船舶生产情况。加大执法力度。围绕重点港口码头和入海通道,海事、海警等部门深入排查涉海船舶,核实船舶持证、开工许可等情况,严厉打击船舶非法修改建行为。核查商船进出港报告、船员值班、高频值守等情况,驱赶碍航捕捞渔船,核实船员身份信息,依法查处妨碍海上交通安全行为。沿海镇(区)、海事等单位全方位覆盖辖区水域,摸排辖区长期停航船舶、小型船舶,重点巡查水港岔,避免“灯下黑”现象。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完善海上交通事故联合调查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及时公开调查结果,加强警示教育。将海上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安委会年终考核,及时通报问题、监督整改,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以刚性问责倒逼任务落地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对查实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提升出海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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