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3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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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相关部门意见*良亚工艺品生产项目武平县城厢镇工业园区环城南路南************项目位于武平县城厢镇工业园区环城南路南侧(武平工业园区E**-*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厂房)、仓库(堆场)、展厅(*#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生产车间内设置水性漆喷漆房一座。项目主要以竹材、木材为原料加工生产木制工艺品,以铁材、焊材为原料加工生产五金工艺品,设计年产木制工艺品*****件和五金工艺品****件。(一)大气污染防治。喷漆房应采用密闭设计,喷漆、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采取“水帘柜+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米排气筒排放,活性炭装填量和更换频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木制工艺品生产过程中机械加工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五金工艺品生产过程中机加工、焊接、打磨产生的沉降粉尘及时清扫收集。(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夜间不进行生产。(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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