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拉新疆阿拉尔市斓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团职工培训中心(枣香苑)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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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拉******租赁位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团职工培训中心(枣香苑)房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新疆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N****FCZZ******项目名称
新疆阿拉******租赁位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团职工培训中心(枣香苑)房产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新疆阿拉******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使用中,未签订《资产租赁合同》,若其他方承租,使用人于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搬离。 二、第一师十团职工培训中心未办理权属相关证书,出租方已出具《产权持有证明》,证明权属其为出租方所有,本次租赁标的为建筑物,承租方承租后可使用铁艺围栏、水泥地坪等附属物。 三、此次租赁房产第二层由使用人进行了装修,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对使用人的装修投入进行补偿,装修补偿金的确定以承租方与使用人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金额确定,评估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承租方应于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使用人账户。 四、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五、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