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询价采购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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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精神卫生中心现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停车位及消防标识划线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算*.**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日。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请于**** 年 *月*日—****年 * 月*日(北京时间:*:**—**:**)将询价报名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方式及附件领取咨询韩老师,联系电话:***********。
*.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 *元/包。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七)评审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质保期*年。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询价评审办法
(一)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二)采购人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数量大于或等于*家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在询价通知书中自行约定成交原则)。
结算原则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项目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经甲方相关部门审计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号不全的图片附件请到网址中查看http://***.******.***/html/conten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