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慈溪市公安局宁波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采购项目拟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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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慈溪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慈溪市公安局宁波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甬公通字[****]***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慈溪市公安局需进行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采购工作。(*)本次项目中所需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属于浙江******,该公司授权给******宁波地区的软件使用权。(*)本项目需求特点:具备武装护运、武装守护、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系宁波地区一家集武装守押、人力防范、安全技术防范、交通服务于一体,具有初、中、高级保安员培训资质的综合性安保服务企业。能确保涉案财物全程安全可靠,风险可控,******员工具有政法工作经验,熟悉涉案物品保管规范要求,且建立了一系列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具有全流程规范化的管理措施,能更好的保障涉案财物管理的安全性。基于以上原因,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承担本次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北川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前应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扫描.pdf*.*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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