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周猷胜与章春、曹梦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2023)皖1102民初3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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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皖****民初***号
章春:
本院受理原告周猷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