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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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资环公示〔****〕*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业用地先租后让供应程序》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地块编号****G***号地块位置东庠乡中部,东风村南侧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渔业)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万元批准机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拟受让方福建省平潭****** 二、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潭综合实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号楼*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子邮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