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我市6个集体1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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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在第***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全国妇联发布决定,表彰了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激励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其中,榆林有*个集体和*名个人受到表彰。我市获得表彰的集体、个人分别是:榆林实验小学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指挥中心、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均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市乡村振兴局、陕西榆林******被表彰为“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永颖获评“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据了解,这些受表彰对象信念坚定、爱党报国,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在科技创新中自立自强、追求卓越,在抗击新冠疫情主战场坚守岗位、敬业奉献,在乡村振兴第一线扎根奋斗、绽放芳华,在各行各业勇立潮头、创新创优,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以实际行动书写了“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的精彩华章。 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xwzx/sfyw/*****.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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