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光泽工业园区华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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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工业园区华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光泽工业园区华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体化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光泽县******和福******组织的光泽工业园区华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体化(招标编号:E*******************),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要求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家(含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文件格式文件可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进行同步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 日**:**:**,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 日**:**:**,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年* 月** 日 **:**:**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年* 月** 日 **:**:**。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招标人:光泽县******
招标代理: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