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新七大道与文汇路路口新装红绿灯及电子警察违章取证抓拍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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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羊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新七大道与文汇路路口新装红绿灯及电子警察违章取证抓拍系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羊财磋商采购-****-* 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河南******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大堰胡同**号 ******.**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职业证书信息 * 新七大道与文汇路路口新装红绿灯及电子警察违章取证抓拍系统工程 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日历天 卢晓静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卫东(业主评委)、胡新华(组长)、张汝珍。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阳市羊山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招商大厦
联 系 人:高磊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政和花园A区
联系人:艾刚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金融局
电话:****-******* 打分表及评标报告.pdf 中标单位资料.pdf 成交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