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申报渝中区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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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播放 正文 各管委会、街道,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体部署,我区将开展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 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的特点。*. 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二、申报材料(一)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份,用A*纸印制(二)申报视频、图片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三、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区非遗中心,区文化旅游委根据申请项目的情况,经初评、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后提出推荐名单,报送渝中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四、申报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做好申报工作。(二)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 (三)根据申报情况,于****年*月**日前将附件*报送渝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未达到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者,将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联 系 人:廖红、黄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邮 编:******地 址:渝中区朝天门街道巴县衙门二巷(区文管所、非遗中心)附件:*.重庆市渝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文化委员会****年*月*日???????????【回到顶部】【打印页面】【打印正文】下载文件相关新闻 政策原文 附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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