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3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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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龙岩市永定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项目永定区凤城街道永杭路**号巡办旁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项目位于永定区凤城街道永杭路**号巡办旁。新建一栋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综合业务大楼,主要用于办公、卫生应急指挥调试中心、公共卫生人才培训、后勤保障等用房;一栋公共卫生处置实验楼,主要用于卫生理化检验室、微生物检验室,检验内容主要为饮用水质类检测、公共场所和作业场所检测、消毒检测等。(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实验室废液及第一道清洗废水、含重金属废水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理,实验室纯水制备浓盐水与第二道清洗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实验室酸雾及有机废气经“集气+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排气筒排放。(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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