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宿州应用技术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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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应用技术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宿州应用技术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重*
二、项目名称:宿州应用技术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聚云路***号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办公***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州应用技术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宿州应用技术学校整个校园涵盖教学区域、行政区域、学生公寓楼区域、生活区域、运动场区域、休闲景观区域等其他区域(其他经营主体除外)的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宿州应用技术学校物业项目量化考核标准》要求
服务时间:***日历天(服务期满后,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如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
服务标准:符合《宿州应用技术学校物业项目量化考核标准》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红光(组长)、谷妮娜、陈计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代理费*****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商城*区**栋,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应用技术学校
地 址:宿州市道东崔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商城*区**栋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书记(采购人)、李工(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理机构)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供应商情况
*.成交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