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龙门石窟景区智能化门禁系统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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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龙门石窟景区智能化门禁系统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龙门石窟景区智能化门禁系统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主要包含智能化门票系统及智能化邮资明信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龙门石窟景区智能化门禁系统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主要包含智能化门票系统与智能化邮资明信片两部分,智能化门票系************投资建设并拥有产权,为了保证系统的连续性,稳定性建议继续采用原系统。智能化邮资明信片需要提供邮票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条 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邮票******专营,************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基于以上情况,龙门石窟景区智能化门禁系统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且************满足上述需求,故论证专家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李建厚 龙门石窟研究院 副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郭学明 河南省****** 副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赵敏 洛阳市审计局 审计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非专利专有技术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对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龙门文化旅游园区风景区门口西侧 联系人:刘晓燕 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洛阳市财政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