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关于开展2023年延庆区科普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开展****年延庆区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及《“十四五”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行动计划》有关要求,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科普教育功能,加强我区科普设施建设,推动我区科普事业发展,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按照《延庆区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延科发〔****〕*号)规定,延庆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延庆区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 **** 年度延庆区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 延庆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二、申报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各申报单位于 *月**日—*月**日,填报《延庆区科普基地申报书》《延庆区科普基地宣传材料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wglke@***.com。待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加盖印鉴后一式二份报送至区科委(康庄镇紫光东路*号***室)。三、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延庆区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及延庆区科普基地申报补充条件的要求,积极组织宣传、申报工作,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内容,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科普基地的申报名称须用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名称。 四、评选数量:****年预计评选不超过**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东方 ********特此通知。附件:*.延庆区科普基地管理办法(附件*)*.延庆区科普基地申报补充条件(附件*)*.延庆区科普基地申请书(附件*)*.科普基地宣传材料申报表(附件*) 延庆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延庆区科学技术协会****年*月**日附件*延庆区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创办科普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科普阵地和科普能力建设,规范科普基地运行管理,促进科普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推动我区科普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年)》《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北京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延庆区科普基地(以下简称:区科普基地)是指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由政府、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兴办的,具有相当规模科普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面向社会公众开放,能够承担科学技术普及、宣传、服务功能的场所或机构。第三条 区科普基地由北京市延庆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和北京市延庆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区科协”)共同命名。 第四条 区科普基地分为科技场馆类、科普研发类、科技传播类三类申报。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科普基地的申报、命名、管理和服务,采取“政府引导、示范引领、定期考评、动态调整”的培育与管理机制。第二章 申 报第六条 申报命名为区科普基地,应为北京市延庆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第七条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制定了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科普工作人员;有开展经常性科普工作的经费来源;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场所或线上科普服务载体。(二)面向公众开展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对中小学生给予优先和优惠。第八条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申报不同类型的区科普基地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一)科技场馆类机构包括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立的对外开放的植物园、标本馆、陈列馆等。*. 具有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及相应的设施和器材,并能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组织参加各类大型科普活动;*. 科技馆、博物馆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天;其他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示范功能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实验室、观测台(站)、高新技术企业等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天。以上机构应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及活动内容;*. 具有科普活动策划能力,并能利用多种手段和载体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有专人讲解或指导。(二)科普研发类机构是指专门从事用于科普活动的设备、作品、教具等科普产品研究开发的机构。科普研发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科普产品研究开发方向和年度研究开发计划,有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他必需的科研条件;*. 研究开发人员总数*人以上,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应不低于**%;*. 每年投入的科普产品研究开发经费应达到**万元以上。(三)科技传播类机构应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包括广播电视台、网站、报社、杂志社、出版社、企业等,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职能的部门和不少于*名的专职科普工作人员;每年原创科普图文不少于***篇,或原创科普图书出版不少于*本,或原创科普音频、视频不少于**个;原创科普内容在主流平台传播,每年覆盖人群不少于*万人次。第九条申报单位应保证其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十条区科委、区科协每年组织一次区科普基地命名申报工作,对*年有效期满的区科普基地组织复核,复核通过的可继续命名为区科普基地,有效期*年。第十一条 申报单位应于每年*月底前向区科委提交以下材料:(一)《延庆区科普基地申报书》;(二)单位相关资质证明;(三)场地和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四)人员资质、学历等证明复印件;(五)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科普工作年度计划;(六)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第三章 命 名第十二条 区科委会同区科协对申报单位进行形式审查、现场踏勘和社会公示等环节进行评审,经区科委主任办公会审定,并在延庆政府网站公示,社会公示期为*个工作日。第十三条 区科委于每年年底前将命名的区科普基地名单通过媒体予以公布,并向申报单位颁发证书和牌匾。第十四条经审定合格、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命名为“延庆区科普基地”,有效期*年。第四章 管 理第十五条 区科委对经命名的区科普基地择优向北京市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北京市科普基地。第十六条 区科普基地应将其服务内容、开放时间、优惠措施、接待制度等相关信息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履行向公众开放、服务的功能。第十七条 区科普基地应主动策划开展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科普活动,应结合自身特色优势,创作科普内容、开发科普产品。积极参加国家、市、区重大科普活动,在科技周、科普日等大型活动及寒暑假期间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第十八条 区科普基地每年应向区科委按时报送科普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包括基地运营、开放、服务、建设等情况信息。第十九条 区科普基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区科普基地命名,并收回证书和牌匾:(一) 一年内未能开展科普活动或连续两年未向区科委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的;(二) 有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经指出仍不整改的;(三) 场地、设备、服务等科普功能已丧失的;(四) 申报命名、自查、复核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五)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国家、北京市或本区有关部门处罚的;(六) 宣扬邪教、封建迷信,或从事反科学、伪科学活动的;(七) 以区科普基地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八) 经查实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营利性科普知识培训的(含与第三方合作机构)。第五章 服 务第二十条 区科委和区科协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区科普基地的科普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科技资源科普化等工作,鼓励利用虚拟现实、视听等新技术手段打造前沿技术示范应用科普场景,组织讲座、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为区科普基地提供服务,组织区科普基地参加市级科普活动。第二十一条 区科委和区科协根据区科普基地的实际需求和条件,支持区科普基地高质量发展,向北京市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市级科普基地。区科普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要培育和支持本行业、本领域科普基地创建。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北京市延庆区科普基地申报补充条件一、科技场馆类基地是指为社会组织或公众提供学习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活动的机构。科技场馆类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将科普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议事日程,有专门从事科普活动的部门,有明确的科普工作目标和任务,有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总结,特色突出;*.具备一定规模的专门用于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固定场所;*.拥有主题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展教资源,有针对不同人群、主题鲜明的科普活动方案;*.开放开展科普活动时有不少于*人的科普专门人员;*.有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经费;*.科技馆、博物馆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天;其他具备向公众开放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观测台(站)、高新技术企业等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天,以上机构应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及活动内容。*.公园、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设?的科技场馆、植物园、标本馆、陈列馆,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自然生态景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培训基地,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活动室不少于***平方?)。应?向公众从事《中华??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所规定的科普活动,有稳定的科普活动投?;有适合常年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设施、器材和场所等,每年向公众开放不少于 *** 天;配备有必要的专职科普?作?员;室内科普展示?积不少于 *** 平??。二、科技传播类基地是指以电子媒介、印刷媒介等为载体,专门进行科普宣传的机构,是公众获取知识、信息的主渠道。科技传播类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传媒资质;*.拥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职能的部门,有不少于*人的专职业务人员;*.有固定的栏目或版面从事科普宣传;*.将科普传媒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日程,有科普工作制度,有年度科普教育或科普出版计划和总结,科普传媒工作应不少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三、科普研发基地是指专门从事用于科普活动的设备、作品、教具等科普产品研究开发的机构。科普研发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有明确的科普产品研究开发方向和年度研究开发计划,有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他必需的研发条件;*.研究开发人员总数*人以上,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应不低于**%;*.每年投入的科普产品研究开发经费应达到**万元以上,并有相应的研发产品投入使用。附件:*北京市延庆区科普基地申报书单位名称:所在区域:申报时间:北京市延庆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延庆区科学技术协会年 月 日 申报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基地名称: 单位机构代码: 主 管 单 位: 单 位 性 质: ()*.学校 () *.博物馆 () *.科技馆 ()*.研究院所()*.企业 () *.团体 ()*.其他 申报基地类别: ()*.科技场馆类基地 ()*.科技传播类基地 ()*.科普研发类基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通讯地址: 邮 编: E-mail: 所在区域: 申报理由:(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基地科普特色、主要科普载体、科普工作实力、开展科普活动情况、社会认同度等)(不超过****字) 单位主管科普负责人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E-mail 科普工作部门负责人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E-mail 基地日常工作联系人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E-mail 相关科普工作制度、去年科普工作总结和今年科普工作计划 名称:(附文本) 年科普投入 财政投入: 万元 单位投入: 万元 其他投入:(请注明来源) 万元 科 普 设 施 场地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展厅面积㎡ 活动室面积 ㎡ 教室面积㎡ 室外活动面积㎡ 室外展区面积㎡ 放映厅 个数 座位数 主要科普设施及器材:(科技场馆类基地:重点说明科普载体情况;科普研发类基地:重点说明开发研究科普产品的技术设备;科普传播类基地:可以不填。) 科技场馆类基地 固定展陈(个) 年推出专题展(个) 年推出主题活动 (个) 组织或参加大型科普活动(次) 年对外开放天数 (天) 年参观或参与活动人次(次) 对青少年的优惠政策:(附文本) 科技传播类基地 电台、电视台年安排科普节目 固定科普栏目设置与播出 专题科普节目播出 个 期数 小时/月 个 小时/年 出版社、期刊、报纸发行科普作品 出版社年出版科普作品总量 科普期刊、科普报刊年发行量 非科普期刊、科普报刊 固定科普栏目个数 固定科普栏目占全部栏目比例 发行量 种 册 份 个 % 份 科普研发类基地 科普产品研发方向: 已研发过科普产品 套 件 基地主要科普人员 姓名 性别 受教育情况 职务 职称 从事工作 所在部门 学历 专业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申报单位(章) 年 月 日 评审组评审意见: 评审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区科委主任办公会审定意见: 区科委(章) 年 月 日 附件:* 延庆区科普基地宣传材料申报表 单位名称 基地类别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E-mail 基地基本情况简介 一、基地简介(包括基地自然情况,科普的设施、条件和内容,开展的主要科普活动) (不超过***字) 二、基本情况信息(包括①开放内容、日期、时间、收费标准,②优惠办法(优惠时间段、优惠对象、优惠标准等,③联系方法(联系人、参观联系电话、电子信箱、访问网址、交通路线等) 三、图片及相关信息(以图片的形式介绍基地的基本概貌、设施展品和开展各类科普活动的情况。提供*张图片,每张图片配有图注) 所有提交的信息需真实、准确,文字内容经本单位核对可对外用于科普宣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查不到的内容请点击网址http://***.******.***.cn/yanqing/zbm/kw/dtxx**/********/index.shtml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