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通知公告】优抚对象确认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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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对****年度未进行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公告如下: 姓名 性别 乡镇 出生日期 田金 男 木林镇 ****-**-**   上述人员可以在公告期内到户籍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上一年度确认。公告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公告期满后我局将对上一年度未进行确认的优抚对象暂停发放抚恤补助金。  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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