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一批茅台、五粮液等系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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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茅台、五粮液等系列酒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安徽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N****QT******项目名称 一批茅台、五粮液等系列酒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特别提示 (*)转让标的中的茅台酒及五粮液酒已经对应的酒厂鉴定,均未鉴定为假冒产品;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的真伪作任何保证和承诺,由受让方自行判断转让标的的真伪,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转让标的出厂时间及存放年限各异,对在保存过程中因本身物理化学性质而导致的重量、质量、外观、性状等变化,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转让方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方式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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