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阳光海南 多彩民俗”2023海南黎苗风情旅游推广周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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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海南 多彩民俗”****海南黎苗风情旅游推广周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为切实做好“阳光海南 多彩民俗”****海南黎苗风情旅游推广周活动的筹备工作,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阳光海南 多彩民俗”****海南黎苗风情旅游推广周活动 二、实施时间 ****年*月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项目内容包括海南黎苗风情旅游推广周启动仪式、海南民俗旅游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市县旅游代言人系列拍摄、海南十大黎苗风情旅游线路设计、黎苗风情图片征集大赛、新媒体推广“种草”海南多彩民俗、主流媒体采风、媒体宣传等内容,预算**万元。(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六)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整体活动策划方案和经费预算。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本及电子版一份。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号旅游文化大厦***室国内市场和节庆活动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文厅官网上公示*天。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文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