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武定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3间临街商铺、1宗土地三年经营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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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临街商铺、*宗土地三年经营权拍卖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CQ***************项目名称 ********间临街商铺、*宗土地三年经营权拍卖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拍卖转让说明事项 特别告知书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间临街商铺、*宗土地三年经营权。 二、竞买人应充分阅读《拍卖公告》、《特别告知书》、《实地踏勘表》并认可相关规定后方可进行报名, 竞买人一旦报名并签署拍卖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此次拍卖的所有标的均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现状实地自行考察充分了解。委托方、拍卖人不对标的物的品质、已知或未知的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四、本次拍卖会竞价采用增价竞价的方式进行,竞拍增价幅度为***.**元/次,起拍价为起始价,竞买人在竞价时可以按***.**元/次或***.**元/次的整数倍报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五、每位竞买人须交纳相应的资金作为报名保证金(竞买人、保证金交纳人或退还人、买受人须为同一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竞买人未办理好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报名的一律不得参与竞买,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但。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至****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成交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元/间,并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买受人须于****年*月**日******支付按三年成交总价*.*%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塘支行,账号:**************** )。 七、请买受人严格按照约定交清相关款项,买受人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按《拍卖法》中的规定执行。 八、买受人交清拍卖佣金、第一年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持《成交确认书》、身份证复印件(若系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的须持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订《租赁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所产生的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标的物上的一切安全及其他责任都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安全、文明、守法经营。不得因任何原因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如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动等)提出退租或终止《租赁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 竞买人承诺并声明 本竞买人已收到并认真阅读了本场拍卖会的《拍卖公告》、《实地踏勘表》及本《特别告知书》。在此郑重承诺并声明:本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对此标的做了充分的查实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现状、内在瑕疵、权利瑕疵、以及全部税金、费用),本竞买人一旦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物的使用权,愿意接受本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 *、接受《拍卖公告》、《特别告知书》、《实地踏勘表》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拍卖成交后严格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如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则愿意按照《拍卖法》及《特别告知书》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自愿放弃报名保证金。同时同意委托人和拍卖人将标的再行拍卖。 *、如因本人违约而导致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本人愿意支付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格低于本次拍卖价款的,本人愿意补足差额。 *、本人同意将《特别告知书》作为《成交确认书》的一部分,与《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人已认真阅读过并了解认可特别告知书等相关资料。 竞买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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