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澄城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建立阶梯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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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项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省厅市局和有关部门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文件精神,澄城县财政局高度重视,配合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严格审核、按照新标准逐项落实,确保每月按时发放。****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待遇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月***.*元,阶梯增长机制建立后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至**周岁***.*元/月,**至**周岁***.*元/月,**周岁以上***.*元/月。截至目前,已足额发放到位。下一步,澄城县财政局将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参保群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不断增加个人账户储存总额,确保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