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铜陵镇渔人码头海上运动产业基地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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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东山县铜陵镇渔人码头海上运动产业基地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东自然资综〔****〕**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编制的《东山县铜陵镇渔人码头海上运动产业基地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
二、请你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东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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