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湖南警察学院剩余门店2023年春季招租竞价公告 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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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了《湖南警察学院剩余门店****春季招租》公告,现根据学院领导指示精神和竞租人意见反馈,就该公告有关事项要求更正如下:*、原“(一)*、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我院指定范围经营,不得转租或者分租”,修正为:“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我院指定范围经营,不得转租”。*、原“(二)*、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北区剩余门店”下表中的“是否对内经营”栏,由全部为“否”改为全部为“是”,同时增加“店面实行对内经营的门窗改造必须严格按甲方统一规定实施,费用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视为严重违约。请竞租人竞价时予以充分考虑”的附属要求。*、所有门店竞租报名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时**分,竞价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特此更正!后勤管理处二*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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