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通化市传染病医院异地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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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通化市传染病医院异地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月**日-*月**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办公室)传真:****-*******通讯地址:滨江西路****号通化市政府政务大厅邮 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通化市传染病医院异地新建建设项目通化市东昌区新安路南侧通化市传染病医院吉******通化市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分*期进行,规划总用地面积*****.**m*,一期用地面积*****.**m*,二期预留建设用地*****.**m*。本次评价内容为一期工程。该项目主要包括:门诊医技楼、传染病房楼、结核病房楼、发热门诊楼、服务及院内生活设施用房、制氧站、污水处理站、人防工程、地下坡道。购置工程及医疗设备***台(套)。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场区公用工程,设置床位数***张,其中结核病房***张,传染病房***张,呼吸科ICU**张,发热门诊**张。(一)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做好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二)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做好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工作。平时状态下,传染病区外排污水或疫情期间传染病区、清洁区外排污水经预消毒处理后再与其它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洗衣房废水、检验废水及经隔油处理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等一并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要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制(日均值)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通化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浑江。(三)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站恶臭气体经集气装置收集并进行消毒处理,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处理后,确保外排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要求,通过**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大于**%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行政办公楼屋顶排放,外排污染物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医疗区、病房区通风废气及其它科室含菌废气经紫外灯消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负压式生物安全柜的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排放。(四)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五)妥善处理/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对于危险废物要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运输过程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中药药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六)项目运营期各种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隔声、减振及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限值要求。(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到属地生态环保部门备案。提高员工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经常性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