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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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细览 头部区域 start 分享开始 微信X索 引 号:********-*/****-*****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发文机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文日期:****年**月**日 **:**名  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文  号:无主 题 词:无时 效 性:有效信息公开细览 头部区域 end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因我局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琼****执**号之五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琼****执**号之一的要求,现公告作废。联系方式:****-********序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备注*琼(****)东方市不动产权第*******号符儒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东方市八所镇岛西路南侧************GB*****W********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相关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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