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徐深3区块2023年产能工程地面工程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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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徐深*区块****年产能工程地面工程等*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拟批复意见*徐深*区块****年产能工程地面工程大庆市、绥******采气分公司(******黑******该工程为改扩建项目,位于大庆市肇州县和绥化市肇东市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基建气井(徐深*-平*井)井口设施*套,放空池*座,建设采气管线及伴热带、甲醇注入管线,长度*.**km;徐深*集气站站内配套建设进站阀组、生产阀组各*套,迁建氮气橇*座,站外建设柱上式变电站*座、通信光缆***m、供电线路***m及通井路***m等工程。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管线铺设不得随意改线,运输车辆严格在设计道路上行驶。按照黑土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管理规定要求,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做好黑土地保护。临时工程剥离的表土施工结束后原位回填,永久占地工程剥离的表土统一收集送至自然资源局指定地点。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和扬尘防治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和环境污染,避免出现水土流失、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运。试压废水拉运至升一联气田污水预处理站处理。运营期,采出水通过管线运至升一联气田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实行分区防渗,一般防渗区包括井场地面和放空池,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m,渗透系数K≤*×**-*cm/s。在井场西南侧地下水流向下游设*口跟踪监测井。(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材料运输采取遮盖,敏感点处减慢车速,管道敷设场地适时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要求。运行期,加强对设备和管线的检查、维护,天然气密闭集输,放空设备自动点火,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井场厂界甲醇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要求。(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控制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行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标准限值要求。(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徐深*集气站统一处理;建筑垃圾用于铺垫通井路。运行期,井口砂、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储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六)环境风险保护措施。采气井场安装井口安全自动保护装置、井口减压设施和监测设施,在压力容器或管线上设置安全阀,发现井套受损后,应立即关井,组织修复,管道沿线设立标志牌、警告牌,加强管线巡检,定期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健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七)******危险废物规范化暂存工程依法投入使用前,本项目不得投产运行。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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