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关于开展大观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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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相关规定,大观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开展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现就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水平。二、认定标准第二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将严格按认定标准开展推荐认定,关注代表性传承人技能艺能、传承实践相关情况等,重视部分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技艺精湛,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实践累计**年以上;*.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并在项目申报地区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广泛认可;*.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自愿面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
*.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三、推荐申报材料(一)推荐申报表。见附件*。(二)推荐申报片。具体要求见附件*。推荐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授徒传艺和掌握核心技能艺能情况,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四、推荐申报程序公民向文化站或非遗保护中心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交申报材料。项目所在地公民向文化站或非遗保护中心提出申请,收到申报材料后由公民向文化站或非遗保护中心提出申请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通过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文化和旅游局对收到的申请材料或者推荐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五、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安庆市大观区文化馆联系电话:*******地址:大观区纺织南路**号邮编:******
安庆市大观区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                                                                附件*:推荐申报表.doc附件*: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