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3年3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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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锂离子电池模组生产线配套零件**万件搬迁扩建项目浙江省湖州市东坡路****号*幢浙江******浙江******“年产锂离子电池模组生产线配套零件**万件搬迁扩建项目”购买中节能(湖州)******标准厂房****.**平方米,利用等离子/激光熔覆设备、六轴机器手、高精度磨床等原有设备**台(套),新购置机器人自动化设备、高精度磨床、螺杆式空压机等国产设备**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锂离子电池模组生产线配套零部件**万件的生产能力。/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日常情况下营运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营运期废气:喷砂粉尘、熔覆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循环水喷淋塔沉淀与收集处置后高空排放。营运期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性的高噪声现象。营运期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南太湖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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