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密山市金银库水泥用大理岩矿区矿产资源“采加一体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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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金银库水泥用大理岩矿区矿产资源“采加一体化”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密山市金银库水泥用大理岩矿区矿产资源“采加一体化”项目 (招标编号:QT****G************/GXTC-C-********) 澄清通知 致各投标人: 关于密山市金银库水泥用大理岩矿区矿产资源“采加一体化”项目(招标编号:QT****G************/GXTC-C-********)做以下澄清: 一、对招标公告中第*.*条拟出让年限澄清如下: 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二、对招标公告中第*.*条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澄清如下: 公告中明确写出本次出让范围内含一处采矿权(密******,该采矿证期限至****年*月**日)。此矿权与此次招标摘牌无关,在原资产里一同转给中标单位。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进行修改,因本项目无法确定具体开采时间,故删除采矿开始时间,安全目标,以澄清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其他内容均不变。 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澄清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应注意随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张宝凯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密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张念国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密山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泽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执行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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