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吉田镇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第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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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田镇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第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广东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Y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田镇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价格扣除相关要求”更正为: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吉田镇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第二次)):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服务由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 **% 服务由小微企业提供,给予**%的价格扣除C*,即:评标价=核实价×(*-C*);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 *% 服务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提供,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给予*%的价格扣除C*,即:评标价=核实价×(*-C*);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注:(*)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注意事项: (*)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 地 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弘福花园九栋一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 话:****-******* 广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