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朝阳县人民法院卷宗扫描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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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NJC***********(招标文件编号:LNJC***********) 二、项目名称:朝阳县人民法院卷宗扫描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号*幢***号(德胜园区)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北京****** 朝阳县人民法院卷宗扫描服务 整个工作内容为档案数字化前整理及数字化工作,其工作流程应包含两个部分,分别为档案的数字化前整理、档案数字化及加工完成后的数据挂接工作,保证加工后的数据能够在朝阳县人民法院档案管理系统正常使用。 根据朝阳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的工作内容,此项目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档案出库/入库、档案数字化前整理(拆卷/分件/排序/编页/装订/换卷皮)、目录录入、目录排版打印/目录册制作、档案扫描、图像处理、质检、复检、验收、数据转换PDF数据、数据备份、数据挂接等工作内容。 整个工作内容为档案数字化前整理及数字化工作,其工作流程应包含两个部分,分别为档案的数字化前整理、档案数字化及加工完成后的数据挂接工作,保证加工后的数据能够在朝阳县人民法院档案管理系统正常使用。 根据朝阳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的工作内容,此项目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档案出库/入库、档案数字化前整理(拆卷/分件/排序/编页/装订/换卷皮)、目录录入、目录排版打印/目录册制作、档案扫描、图像处理、质检、复检、验收、数据转换PDF数据、数据备份、数据挂接等工作内容。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峰、杜艳绥、董晓丹、詹世涛、李雪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单价:档案数字化加工:人民币*.**元/A*页单面,条码制作及粘贴:人民币*元/个。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号 联系方式:房亮、****-*******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华鹏商务大厦*** 联系方式:李宇、***-********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