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关于召开台安县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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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理顺我县出租车运营价格,促使出租车行业合法经营,确保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我局拟于****年*月下旬召开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内容台安县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及构成听证会参加人**名,其中:消费者*名,经营者*名,专家、学者*名,县人大代表*名,县政协委员*名,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名。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人。旁听人员不得进行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产生方式(一)听证会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年龄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的反映意见;*.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听证项目的有关情况;*.热心公益事业,能按时参加听证会。(二)依据《办法》第十条规定,听证会参加人由以下方式产生:*.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以及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以及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的方式产生。*.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办法产生。请欲参加会议旁听的人员将本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于****年*月**日**:**前以电话方式报至台安县发改局价管科。四、本次听证会将邀请本县主要新闻媒体参加。联 系 人:杨奕凝联系电话:*********** ****-*******台安县发改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