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津市农业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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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TJ*******项目名称 *********%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其他重要信息披露 *提示提醒等内容:见附件(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见附件(其它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内容:见附件(其它披露内容)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和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混改方案》******企业混改职工安置补偿方案》及本项目披露事项等全部相关配套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次交易应作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债务、或有债务、长期股权投资、涉税事项等)等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通过独立判断自愿决定全部接受本次交易公告内容。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交易,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以下简称“天津产权”)、转让方及标的企业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了解该项目及标的企业所涉及的经营活动、资产及负债等相关事项,并按《尽职调查清单》提供相应材料供转让方审核,转让方审核通过后开具《尽职调查确认函》(联系人:韩礼伟,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转让方开具的《尽职调查确认函》、承诺书及银行出具的****万元资金证明等相关文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 *、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对于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 *、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金额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全额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天津产权的相应补偿:(*)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的;(*)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条件的情形。 *、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本次交易完成后,评估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损益由受让方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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